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經(jīng)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批準,合肥市國土資源局決定在合肥招標投標中心采取拍賣方式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出讓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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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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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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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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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積
(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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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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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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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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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
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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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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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地價
(萬元/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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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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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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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組團東部城區(qū)長江東路南、燎原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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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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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至:長江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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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3(其中商業(yè)120畝、居住299.3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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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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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40年、居住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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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4.5、
居住≤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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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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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45%、
居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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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60、
居住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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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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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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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燎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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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長江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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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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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組團東部城區(qū)燎原路東、
公園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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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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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至:盛世家園小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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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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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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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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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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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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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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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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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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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公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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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燎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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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瑞景蘭庭小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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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本次拍賣方式供應的宗地,如競買人數(shù)達不到3人,報市土委會“取消供應”,或申請采取掛牌或現(xiàn)場競價方式供應。
(2)具體拍賣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三、競買登記
1、競買人須于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3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領取拍賣出讓文件,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23日上午11:30。
2、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均以實際到賬為準。
四、拍賣時間和地點
1、拍賣日期為2013年1月25日上午9:00。
2、地點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
五、其他
1、出讓地塊具體規(guī)劃指標以合肥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正式文件為準,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出讓文件(以上地塊參考價不含契稅、印花稅)。土地準確面積以測繪部門實測為準。
2、上述宗地的競買人在參與競買時,必須有1次(含1次)以上的報價,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3、E1208號地塊競得人須建五星級酒店shoppingmall,建筑面積不得少于10萬平方米。五星級酒店和shoppingmall物業(yè)競得人須自行持有,整體經(jīng)營,不得對外銷售。
4、E1208號地塊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結構封頂)。
5、E1209號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2年內竣工。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6、競得人須按照《關于印發(fā)合肥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合政辦[2012]28號)和規(guī)劃方案要求配建規(guī)定數(shù)量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按照合規(guī)[2012]104號文件要求,滿足建筑設計方案節(jié)能審查要求。
7、受讓人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完成規(guī)劃建設及施工許可,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否則,由受讓人承擔違約責任,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8、競得人競得土地后,應當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在項目開工、竣工時,提前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書面申報,對不執(zhí)行申報制度的,要向社會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內不得參加土地購置活動。
9、競得人承諾在競得后不得以股權轉讓或其他任何形式轉讓土地,否則,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0、競買人須在提交報名申請時,還應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具體內容詳見拍賣出讓文件。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地址:阜陽路17號合肥招標投標中心,詳情請登錄中國土地市場網(wǎng)及合肥市土地市場網(wǎng)。
地塊咨詢電話: 鄭先生 0551-67719925、
黃冠群 0551-62778686
出讓文件領取及報名受理電話: 0551-13965081691
0551-67719926
合肥市國土資源局
合肥招標投標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