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LXZTBCG2013X387
利辛縣招投標服務中心受利辛縣西潘樓中心學校委托,以詢價采購方式采購利辛縣西潘樓中心學校中學宿舍維修、李劉教學點建設項目。現(xiàn)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詢價須知
1、被詢價的供應商必須是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全部要求,并同時符合本詢價函“三、商務要求”。
2、對本項目感興趣的供應商,請在2013年11月1日15 :00 時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書面報價。
3、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6個月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及招投標活動。
4、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組織的詢價小組將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該供應商的報價即為成交的合同價。
5、財政部《貨物服務招標采購范本》中的“合同條款”、供應商的報價函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6、付款方式 :本工程實行三次撥款,(1)、工程主體完工,驗收合格,撥工程總款的70%;(2)、審計定案后,撥工程總款的25%;(3)、余下工程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付清。
二、貨物服務要求:附工程量表預算價29萬
西潘樓中學宿舍維修;西潘樓李劉教學點教室加固;西潘樓閻橋教學點教室加固。
三、商務要求
1、資質要求:資質要求現(xiàn)場報價時必須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2)、稅務登記證(副本);(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4)、法人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件;(5)、具有房屋建筑三級及以上資質;(6)、擬任項目經理建造師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及安全考核證。
2、報價注意事項(1)、報價金額為人民幣;(2)、只能報出一個價格,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被拒絕;(3)、報價包含,施工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前的所有費用;(4)、報價保證金5000元,不中標當場退回,中標后轉后履約保證金,裝修完畢驗收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退還(無息)。
3、工期與施工地點:施工及安裝地點為利辛縣西潘樓中心學校中學、李劉教學點,閻橋教學點;完工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
4、供應商對技術要求要作出詳細的承諾,施工的技術要求不低于指定的要求。
四、履約保證金同“三-2-(4)”。
五、編制供應商報價函要求
報價文件要打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報價文件封面要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報價部分及承諾部分要清晰。所有改動須加蓋單位公章,報價要有供應商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報價文件密封在一個密封袋內。
六、其他
供應商報價函送達地址:利辛縣招投標服務中心三樓詢價室
聯(lián)系人:蔡兵 聯(lián)系電話:13731801994
傳 真: 郵 編: 利辛縣西潘樓中心學校 利辛縣招投標服務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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