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容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業(yè)主的委托,現(xiàn)對“含山縣凌家灘遺址防洪(二期)和環(huán)境治理工程勘探設計” 采取國內公開詢價方式擇優(yōu)選擇服務單位,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1.項目編號:RJHSZG-2014-013-2
2.項目名稱:含山縣凌家灘遺址防洪(二期)和環(huán)境治理工程勘探設計
3.招標內容與要求:
3.1含山縣凌家灘遺址防洪(二期)和環(huán)境治理工程勘探設計項目內容為:方案設計、勘察、測量、初步設計、招標圖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相關服務(含現(xiàn)場服務)。本項目工程范圍為含山縣凌家灘遺址區(qū)區(qū)域防洪(二期)和環(huán)境治理工程,工程建設投資控制為4000萬元,包括:
(1)2.5公里東山河治理和2公里涉遺址公園段的水環(huán)境治理;
(2)4公里西山河治理和1.5公里的涉遺址公園段的水環(huán)境治理;
(3)1.5公里大崗河兩岸防洪治理和涉水環(huán)境治理;
(4)2公里西水東調山河治理和0.8公里涉水周邊環(huán)境治理;
(5)凌家灘旅游公路入口環(huán)境治理;
(6)凌家灘遺址周邊地區(qū)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主要內容有:河道疏挖清淤、涉水橋(涵、閘)、堤頂?shù)缆贰⒑蠛涌跀r洪閘、截污(泥砂)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及涉水工程以景觀改造為主的環(huán)境治理工程建設等。
3.2 投標人資格:
(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合格且年檢印清晰;
(2)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水利行業(yè)(河道整治)設計甲級資質和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3)擬派駐本項目的負責人具備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具有水工結構資格證書。
(4)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1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河道治理工程的勘察設計業(yè)績。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報價函構成:報價單、報價說明及依據(jù)、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在有效年檢期內)、資質證書復印件、項目的負責人高級工程師及水工結構資格證書復印件、主要設計人員相關證件復印件、2011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河道治理工程的勘察設計業(yè)績合同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投標人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書須在報價函密封袋外另附一份以便資格審查)、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復印件、設計大綱及服務承諾,上述資料均需加蓋投標公司公章。報價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3.3.1投標報價:
3.3.1.1此項目的報價按費率報價,此項目的控制價為工程造價的4.53%,投標人的報價費率不得高于4.53%,高于4.53%的投標報價為無效報價。
3.3.1.2標投人應根據(jù)市場情況、自身實力和管理水平,測算出本企業(yè)承擔該項目設計的實際費用,自主報價,但不得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否則造成的一切風險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3.3.1.3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須充分了解項目位置、情況、市場變化等因素,考慮各種風險,作出自已的合理評估,并體現(xiàn)到投標報價中,任何因忽視或誤解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
3.3.1.4投標報價為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出的方案設計所需要的設計費總價,包括勘察、測量、方案設計、方案修改、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出圖費用、編制工程概算、稅金及售后服務等所有價格組成部分。
3.4 合同主要條款:供貨商的報價一經本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設計周期為接到采購人通知書起90日內完成全部設計任務。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10日內支付人民幣10萬元;設計方案通過省文物局審核后10日內支付20萬元,施工圖設計完成后支付人民幣70萬元,余款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完。
3.5報價函遞交:投標人商應將報價函裝訂成冊、密封并在密封件處加蓋公章,密封件上標明詢價函編號、投標人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和郵編,在本詢價函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前遞交至指定的地點。
3.6資格審查:遞交報價函時須提供下列原件:投標人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有效年檢期內)、資質證書副本原件、項目負責人高級工程師及水工結構資格證書原件、主要設計人員相關證件原件、2011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河道治理工程的勘察設計業(yè)績合同原件、投標保證金銀行進賬單原件;以上資質材料均須在拆封報價函之前遞交進行資格審查,未能在拆封報價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資料原件或提供的資料原件不符合詢價函的要求的供應商報價作無效報價處理。
4.采購保證金:
投標人遞交報價函前,必須提交規(guī)定的采購保證金。評審時投標人沒有交納采購保證金的,采購人有權拒絕接受其報價函。
采購人的利益在因投標人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jù)規(guī)定的條件從投標人的采購保證金中獲得補償。
4.1 采購保證金為:40000.00元
4.1.1交納方式:銀行轉賬;
4.1.2投標人應按要求在2014年10月21日前提交投標保證金,并采用轉賬形式,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注冊地法人賬戶匯出(匯出賬戶名稱必須與資格證書的名稱完全一致),投標保證金銀行進賬單原件與采購中心到賬單一同作為現(xiàn)場查驗的依據(jù),否則為無效擔保,視為廢標。
采購保證金可匯入如下銀行: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收款人:含山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
銀行賬號:184228305013
4.2 采購保證金有效期:采購保證金應在詢價截止后10天內保持有效,不計利息。
4.3 下列任何情況發(fā)生時,采購中心將沒收供應商采購保證金:
投標人在詢價函中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撤回其報價;成交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能簽訂合同的;未能按時提供設計成果的;投標人有串通、提供虛假資料等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5.評審原則:
由詢價小組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按照投標人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向采購人推薦不超過三名成交候選供應商。采購人可以根據(jù)最低評標價法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也可按照詢價函要求,對成交候選人報價函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考察后再確定成交人(在確定第一成交候選人有重大問題并被否決后,采購人才能對第二成交候選人進行考察)。
6. 投標人需交納詢價文件工本費300元,于開標現(xiàn)場交納;中標單位應按《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 [2002]1980號)標準向招標代理機構交納代理服務費.
7.報價函遞交截止時間:2014年10月22日9時00分
8.報價函遞交地點:含山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一樓開標室(褒禪山路與望梅路交叉口,縣住建局一樓東側)
9. 開標時間:2014年10月22日9時00分
10、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黃先生 電話:13905659022
代理機構:闞先生 電話:13966398512
交易中心:聯(lián)系電話:0555-4626687
含山縣文廣新局
上海容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重要說明:所有關于本項目的補充、答疑、變更等相關通知公告均以我單位網站(http://www.hszbcg.com/)發(fā)布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關注,若因
投標人未及時關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特此說明。
提示:供應商需辦理投標企業(yè)投標人網上登記注冊(網址:http://ahhs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