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肥海關罰沒財物倉庫改造工程(項目編號:GN2015-06-1623)已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在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8樓會議室評審。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現(xiàn)將結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選人:安徽雅麗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選人:安徽俊程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公示期:自2015年 12 月 17 日至2015年 12 月 22 日
評委人員名單:方小培、房愛華、吳利真、陳琦、劉曉鳴
招標投標相關各方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異議接收聯(lián)系電話:0551-62220134。
二、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異議人名稱、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
(二)被異議人名稱;
(三)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
(四)相關請求及主張;
(五)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書面異議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lián)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
三、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二)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jù)的;
(三)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惡意異議,干擾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
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jiān)管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中標人的依據(jù)。
特此公示。
招標人: 招標代理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肥海關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2015 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