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YSZGY-CG2014111
潁上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以詢價方式采購所需的貨物與服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供應商報價須知
(一)資格條件和相應要求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相應經(jīng)營范圍,成交后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2、本次詢價采購接受經(jīng)銷商或生產(chǎn)企業(yè)報價。供應商在報價時提供以下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yè)的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與報價時必須提供)。授權委托書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格式見附件。(從潁上縣招投標網(wǎng)上下載http://www.ysxztb.com)
3、詢價文件的更正和答疑
如供應商對本詢價文件有疑問或質疑,請通過電子郵件提出,潁上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共郵箱為[email protected]。如詢價文件有任何修改,將在“潁上縣招投標網(wǎng)”答疑欄或更正補充欄上進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潛在的供應商,請于2014年9月25日9時至2014年9月25日10時,向本中心遞交報價書。逾期送達和未按要求密封的報價書,采購人將不予接收。
5、報價書請遞交至潁上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潁上縣慎城鎮(zhèn)人民西路246號老消防大隊院內(nèi))二樓詢價談判室,接收人:鮑先生,聯(lián)系電話(傳真):0558-4560518,郵編:236200。采購人:潁上縣林業(yè)局等3單位。
6、本項目將于2014年9月25日10時,在遞交投標報價書地點進行詢價評審,屆時請參加報價的供應商準時參加。
(二)報價書編制
1、供應商可以對任何一包或多包進行報價和成交。供應商提供的報價書必須按包為單位進行報價,要求裝訂、密封、標識和遞交,否則,報價無效。
2、供應商在制作報價書時,提供證明其公司及報價產(chǎn)品滿足本詢價書要求的證明文件,完整的技術方案,包括售后服務、培訓、質量保證等。
3、供應商對其所提供的貨物服務,凡屬國家實行許可、認證或注冊管理的,必須在其報價書中附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證件或復印件。
4、供應商提供的證明文件或其復印件,必須清晰、完整。
5、報價書在其重要內(nèi)容方面須有簽章。如為授權代表簽字,則須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6、報價書應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7、貨物需求如有參考品牌,僅作為說明沒有限制性,被詢價供應商可以在報價書中選用替代標準,但這些替代標準要優(yōu)于或相當于技術規(guī)格中要求的標準。
(三)項目評審
1、供應商應認真閱讀本詢價書。如對本詢價公告做出報價,即表示認可了本中心提出的各項要求,且不可撤回。
2、詢價小組首先對供應商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其次對供應商提供貨物的技術參數(shù)進行審查,最后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本中心組織的詢價小組將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該供應商的報價即為成交的合同價。
3、如供應商在參與本中心組織的采購活動中有不誠信行為,一經(jīng)查實,該供應商將被記入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潁上縣招投標網(wǎng)”上予以曝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不得參與本中心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
4、付款:供應商辦理完備的付款手續(xù)后十個工作日內(nèi)付款。
二、貨物需求及技術要求:
1、本項目共三包,具體需求和技術參數(shù)見附件
2、成交貨物送至采購人指定地點安裝,合同簽訂之日起10 日內(nèi)完成交貨,交付采購人驗收。
潁上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8日
林業(yè)局3單位辦公設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