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皖H5Z-15041
一、招標條件
1、工程名稱:宿松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采購500KW柴油發(fā)電機組采購項目
2、招標人:宿松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3、資金來源:政府資金。
4、預算控制價:47萬元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實施地點:宿松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2、項目規(guī)模:采購500KW柴油發(fā)電機組1組
3、標段劃分:1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必須是依法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同時從事相關產品生產或銷售的獨立法人,生產廠家的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3、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必須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4、投標人為經銷商的須取得所投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有效授權書或具有經銷代理權。
4、投標人有柴油發(fā)電機組的供貨業(yè)績。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四、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0.8萬元人民幣,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至以下賬戶之一,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截止時間見招標文件:
戶 名: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1309080029200077977
賬 號:中國工商銀行宿松支行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招標文件統(tǒng)一發(fā)售時間: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招標文件售價為500元(售后不退)。
2、地點: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宿松縣商貿城3#樓三樓)
3、購買招標文件須知:
(1)須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持單位介紹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須持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后退還)。
若是授權委托人,須持授權委托書(原件)、投標人單位正式職工的相關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證明或醫(yī)療保險證明)及身份證件的復印件(原件核后退還)。
以上材料裝訂成冊(不接受掃描件),是復印件的加蓋單位公章,原件開標時攜帶備查。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及截止時間遞交投標文件。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省招標投標信息網(wǎng)、安徽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wǎng)、宿松縣人民政府網(wǎng)、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宿松縣政府采購網(wǎng)上發(fā)布。
標書遞交截止時間:見招標文件。
八、聯(lián)系方式
交易中心聯(lián)系人:陳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56-7602002
招標人聯(lián)系人:朱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56-7828396
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