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普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金寨縣城鎮(zhèn)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委托,以公開招標方式對金寨縣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二期)設備購置安裝項目進行采購,因報名投標人不足法定家數(shù),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一、招標編號:AHJZCG2014-H1118
二、招標項目:金寨縣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二期)設備購置安裝項目
三、資金來源:自籌
四、招標項目簡介:
全縣范圍內分布式光伏發(fā)電200MWP。
主要包括:光伏電站土建施工、電纜敷設、機械和電氣設備材料供貨、設計、安裝、施工、調試、測試、并網(wǎng)、試運行、驗收及臨時工程。工程總投資約16億元。
五、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光伏發(fā)電組件或相關產(chǎn)業(yè)設備生產(chǎn)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3)自2011年11月1日以來組織過容量10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的施工安裝工程業(yè)績(開標時須提供合同或完工證書原件)。
(4)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為壹仟陸佰萬元整(¥16000000.00);投標誠信保證金為捌仟萬元整(¥80000000.00)。
(5)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壹億陸仟萬元整(¥160000000.00)。中標人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繳納,否則取消中標資格。
六、資格審查:
除明確要求在購買采購文件時需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外,招標人將對本項目投標供應商進行資格后審。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按采購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資格證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必須加蓋投標人單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備查。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投標或中標資格被取消。
七、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3日(含法定節(jié)假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
2、報名地點:安徽合普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區(qū)工業(yè)園烏魯木齊路7號中佳集團南2號樓5層504室)。
3、報名時須審查的資料: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無須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本單位為委托代理人自2014年5月至今繳納社保證明;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自2011年11月1日以來承擔過容量10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的施工安裝工程施工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或完工證書原件)。以上證書證件驗原件,留存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并裝訂成冊。
備注:以上報名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查驗后當場退還。
招標文件的獲取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
八、投標保證金
本工程實行投標保證金制度和誠信保證金制度,投標保證金和誠信保證金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繳納至金寨縣城鎮(zhèn)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專用賬戶,請自主選擇其中一個賬號提交。
賬戶名稱:金寨縣城鎮(zhèn)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
賬號:1761501021000004581
開戶銀行:徽商銀行六安金寨支行
聯(lián) 系 人:許濤 0564-7356862
九、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4年12月31日下午3:30(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招標人對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拒絕接受。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十、開標地點:安徽省金寨縣招投標中心(金寨新城區(qū)紅軍大道與燕子河路交叉口縣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綜合樓以南50米)。
十一、招標人:金寨縣城鎮(zhèn)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縣梅山鎮(zhèn)
聯(lián) 系 人:許 濤
聯(lián)系電話:0564- 7356862
十二、代理機構:安徽合普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業(yè)區(qū)烏魯木齊路7號中佳集團南2棟5樓
聯(lián)系人:張工 楊工
電話:0551-64678021 0551-62303706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